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司承诺所有交货给客户的产品所使用或包含之金属没有来自刚果(金)及其周边的国家,以及这些
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之“冲突矿产”,包括金属的采挖、冶炼、成型及其它制造加工工序均不发生在刚果(金)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
二、我司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国际条例以及与客户签署的其它规章和其它适用的行业标准和国际公约,并了解商业活动以及我司所提供的产品可能对社会、环境及客户所造成的影响,肩负起企业社会环境责任;
三、我司将加强供应链的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以有效甄别和追溯原料来源,确保原料来源的合法性,杜绝冲突矿产投入使用,并将客户的要求传达给我司的供应商,宣导其不使用“冲突矿产”以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要求;
四、作为供应商,我司同意接受客户对我司原料金属来源的稽核,并应客户的要求,如实填写并回复有关“冲突矿产”的调查及提供其他资料,并承诺所回复内容以及所提供资料之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我司并同意客户可将调查表或相关资料提供给客户的客户或其他机构,并保证有关矿产来源的资料或证明均保存5年以上,以备客户调用和查询;
注:
1、冲突矿产: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刚果(金)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的锡石、黑钨、钶钽铁矿和黄金及其衍生物等稀有金属,特别是金(Gold)、钽(Tantalum)、锡(Tin)和钨(Tungsten)金属原料;
2、刚果(金)及其周边国家包括:
a、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共和国、苏丹共和国、南苏丹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赞比亚共和国、安哥拉共和国、中非共和国;
b、未来包含前述国家部分或全部领域的新国家(地区)以及现有国家(地区)。
嘉兴格鲁沃科技有限公司
2019.07.06 |